郑州市划定旧城改造三大区域 开发商要配建小户型周转房和廉租房
时间:2008-05-24 发布者:华启集团 点击:1967次
昨日,郑州市政府出台《郑州市旧城改造暂行办法》,《办法》划定了今后旧城改造的三大重点区域,并要求开发商要配建小户型周转房和廉租房。该《办法》将于6月20日起实施。
旧城改造三类区域
旧城改造主要涉及哪些区域?据介绍,郑州市“三环”内国有土地上建设年代久远、基础设施不全、影响城市功能、存在安全隐患及因公共利益需要拆迁的房屋都属于旧城改造范围。
旧城改造按照轻重缓急,分为重点改造区域、支持改造区域和允许改造区域。
其中重点改造区域包括:市重点工程、城市景观道路建设涉及的周边区域,严重影响城市布局、城市形象必须进行改造的不协调区域。支持改造区域主要指:城市主次干道两侧,大、中型企业生活区域,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成片区域。允许改造区域是指:居民居住条件需要改善,城市配套功能需要提升,应当成片开发的区域。
旧城改造分三种情况
旧城改造主要采取市场化运作。一般来说,成片改造开发建设用地采取招标、拍卖、挂牌方式出让;但对那些拆迁建筑密度大,没有开发商“接招”的项目,可与其他拆迁区域大的改造项目一并实施。但那些面积特别小的地块,则由政府来改造,对群众异地安置,原地建造游园等公共设施。
旧城改造要建周转房
郑州市将引导开发商在改造中建设部分小户型简装修住宅,作为过渡性廉租住房和周转住房出租给辖区政府,由区政府统一管理。租用期内的房屋维修费用和物业管理费用由区政府统筹解决。
开发商承接旧城改造项目,将享受政策优惠,除国家和省明文规定不得减、免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予以免收,市政府规定权限范围内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减半征收。
文件对市民关心的旧城改造拆迁补偿标准没有提及,记者了解到,对此市政府将单独发文公布,目前仍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标准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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