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者从河南省建设厅获悉,按照河南省政府要求,到2010年年底前全省所有省辖市将全面完成“城中村”改造任务。
据介绍,“城中村”在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、承接进城务工人员和保留传统文化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,但在人居环境、公共安全、社会治安等方面存
在许多隐患。
日前河南省建设厅出台了《关于加强“城中村”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》,对“城中村”改造的工作目标、原则和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。按照要求,到2010年年底前全省所有省辖市要全部完成“城中村”改造任务。通过改造,完善居住区公共设施,改善居民住房条件,使市容市貌明显改观,城市基础设施水平明显提高。
河南省要求,“城中村”改造要统一纳入总体规划,规划草案应当予以公告,并采取论证会、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群众的意见;“城中村”改造规划实施前,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。“城中村”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应经过村民(股东)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。在实施拆迁前,要正式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。
根据河南省规定,全省“城中村”改造将按照统一规划、政府引导、市场运作、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。